10月15日前清理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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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7: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刘晗实习生熊明昕)省直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公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的清理上报。昨天召开的全省清理规范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工作动员大会对此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清理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的清理。主要清理省直单位截至今年6月31日的资产状况。尤其要重点清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各项非税收入)及银行贷款购建的各类固定资产,用于经营领域或挂靠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活动中心、休闲娱乐中心、经营性门面等公有资产,出租或出借的办公用房和存量的住房、地产等。二是非税收入的清理。主要包括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去年执收执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及投资(包括物业收入、其他产权投资收益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