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将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清理电价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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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9:54 石家庄日报 |
记者常志鹏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针对电价检查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日前联合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列为被清理和纠正的电价违法行为有: 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制定销售电价,擅自扩大优惠电价范围和提高优惠电价幅度,以生产准备电等名目实行优惠电价; 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上网电价,擅自更改上网电价,自定基数电量及计划、合同等形式,把本应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变为超发电量或其他电量,变相降低上网电价; 电网公司自立名目向发电企业乱收费,已经收取的有上网服务费、调度费、技术服务费、委托管理费等; 未经国家批准自行实施的竞价上网,或采取市场采购、模拟市场变相实施竞价上网的; 未经国家批准,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试点项目,已经实施的大用户直购项目,要停止执行。 对于违法行为,有关方面将加大查处力度。 电价大检查查出七大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前在北京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电价大检查查出七大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有:一、降低或变相降低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二、越权违规制定优惠电价政策。三、电费结算不公正,拖欠电费现象比较严重。四、部分省份自行实施竞价上网,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五、跨省跨区送受电价格机制不健全,影响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六、自行实行大用户直供,干扰了电力市场秩序。七、一些省电力公司自立名目收费,增加了发电企业负担。另外,一些地区还存在自行实行峰谷、丰枯电价来变相降低电价及上网电价核批不及时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