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环保新举措:治污不力政府“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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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12: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郑州9月13日电“各级政府的经济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为其决策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负责任。”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近日决定,县(市)、区出境水水质不合格,政府要连带受罚。 郑州市政府出台办法,将各县(市)、区出境水责任目标与其财政挂钩:市环保局负责制订断面监测与超标倍数核算具体方案,并负责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每月通报一次。各责任目标断面的监测结果,按照超标0.5倍以下、0.5倍至1倍、1倍至1.5倍、1.5倍至2倍、2倍至2.5倍等不同档次,分别处以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对超标排放的县(市)、区的处罚资金,由市财政局从有关县(市)、区财政中直接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