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收了好处不作证 怕受处罚上法庭(新闻陪审团)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9: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案情陈述]

  2001年4月,李华(化名)以做生意为由,向好友周强(化名)借了10万元钱,借钱之时,李华打了一张欠条给周强。在整个借钱过程中,张军(化名)作为见证人,也在借条上签了字。2002年春节期间,李华因为生意赚到了钱,要还钱给周强,请来周强、张军二人到家中喝酒。酒过三巡,李华表示,因为一时高兴,自己忘记把钱从银行取出,想让周强先把欠条交还,第二天自己再把钱亲自送到周强家。周强在酒精的作用下没加多想,就把随身携带的欠条交到了李华手上。李华在拿回欠条后并没有按约还钱,而是开始四处躲避周强。见老兄弟如此不上路子,气愤的周强于今年6月21日将李华告到了栖霞区法院。由于张军见证了整个事件的始末,周强请张军上庭作证。7月12日,李华请张军到家里吃饭,席间,李华递给张军一个内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请张军不要上庭作证。手头正紧的张军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将信封收起,表示不会上庭作证。

  法院在了解到张军突然不愿作证后,找到张军,告诉他依法在法庭上作出真实的证言是公民的义务,如果拒不作证或是作伪证,将受到处罚。为此,张军考虑再三后,于9月4日终于出现在法庭上,据实作证。

  [市民说法]

  家住黑龙江路的施晨亮先生: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这是在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和做人准则的前提下。作为此案中受害一方的好友,张军应当站到有理的一方,怎么能因为一个“利”字,就跟坑害朋友的人同流合污,一起坑害自己的朋友呢?

  [律师点评]

  南京市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明文律师:在许多案例中,证人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或是在法庭上作伪证,以至于一方当事人因为缺少证据或是假证输掉了官司。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有出庭向法院提供真实证据的义务,如果证人因为收受一方的好处,拒绝作证或是作伪证,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报记者 时双庆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进入欲望都市 喝冰锐朗姆酒 体验性感新生活
  开学了,四六级、考研、出国你准备好了吗? 英语口语解决方案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满足成年人的欲望
实现高品质的追求
非常笑话
情趣无限,让你轻松享受快乐生活!
图片
铃声
·[阿 杜] 一个人住
·[和 弦] 一生有你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浪奉化站隆重开通
每天四元企业邮箱热卖
中医抗癌革命性突破
加盟赠国际供求数字卡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搜“票”(沪)
心的夏季旅游(豫)
婚嫁交友在京城
占便宜的机会!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情趣无限,让你轻松享受快乐生活!
斑马深爱着小鹿,表达爱意时却遭到拒绝,斑马大吼:……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