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初中学生 社会实践必须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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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9:4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获悉,2003—2004学年度贵阳市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按新标准收费,除伙食、交通和住宿三项费用外活动基地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还必须为学生投保,保费在所收取的住宿费中支付。 据悉,今年初中学生劳动与技术教育学习基地仍在贵阳市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清镇)、学农基地(省农科院)和学工基地(31中)进行,学生到基地的学习时间为一周。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在参加该活动时,可享受全免或部分减免费用的优惠政策。 具体收费是:伙食费分每人每天8元、10元、12元三档;交通费最多不能超过15元;住宿费每人每天13元。该收费标准将从今年秋季起执行,暂定实行一年。 (王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