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拆迁不能“拆”掉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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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9:59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记者宋斌 近一时期,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成为上下关注的焦点,粗暴拆迁导致的上访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根源在于一些城市拆迁中,拆迁方不依法办事,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则以城市发展为由助长拆迁方的霸道行为。 在拆迁中,有的地方不提前通知拆迁户做准备,公告一出就开始拆房子;有的拆迁办法、程序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拆迁不知情;有的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补偿不到位;有的则采取断水断电等恶劣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拆迁期限未到,就用推土机强行推倒还有人居住的房屋。更有甚者,网罗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采取骚扰、要挟、恐吓的流氓手段驱赶拆迁户,对所谓的“钉子户”动辄辱骂乃至大打出手。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进行城市土地开发,一味地“照顾”开发商的利益,不尊重普通群众的财产权和基本利益,许多拆迁协议由拆迁单位事先拟好,要求拆迁户签字了事。何时拆迁、怎么补偿、如何安置,都是拆迁单位说了算,拆迁户只能被动接受,而没有商讨、更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面对这样的“霸王协议”,拆迁户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地方政府和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拆迁工作,对当前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予以重视。要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把拆迁工作做深做细,切实保护好被拆迁人的利益。(新华社合肥9月1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