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中超电视转播权引出的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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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0:22 中国新闻网 |
中秋佳节刚过,一条新闻引起了体育界、传媒界的广泛关注。中国足协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中国足协选定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作为将于明年开始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电视整体合作伙伴。在未来三年的合同期内,双方将共同开发全新的中超产业。 本年度的甲A联赛尚有半程赛事未完,中国足协却早早敲定了约在半年后才启动的中超电视转播权为期三年的合作方案,这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有备而来。众所周知,十年甲A联赛电视转播,足协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市场运作经验,往往临近开赛,电视转播仍然没有完全落实,从而导致广大球迷、参赛俱乐部不满意,赞助商和电视媒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最终给联赛本身也带来负面影响。 电视转播权签约有提前量,有利于中超联赛整体组织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中超联赛的商务运营,有利于兑现对赞助商的回报承诺。其次,三年的合作周期,一方面使得新生的中超联赛的传播平台相对稳定,便于全新的中超联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塑造;另一方面也让合作电视媒体伙伴心中有数,敢于投入。开发有步骤,回报可持续,而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