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社保卡办“摩转汽” 第二次集中转换9月20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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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4:46 新民晚报 |
本报讯(通讯员顾国弟刘兴伟记者俞明骁)“摩牌”转“汽牌”第二次集中转换将在9月20日开始,本次转换需要摩托车车主携带社保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托车牌即可参与额度转换:1、到今年年底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2、外环线以内的沪A、沪B摩托车已在2003年9月16日之前办理报废手续的(外环线以外的必须已使用是超过6年);3、在2003年9月16日前已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 需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2003年9月16日后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更新额度不再予以办理转换小客车额度。 额度转换必须本人办理,不能委托,所需证件与第一次转换基本相同,但增加了一项要求,即车主必须携带本人社保卡。另外,集中登记期间,每人限办一辆。 第二次额度转换登记办理日期为,2003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地点是,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10号楼(中山北一路1101号)。 据悉,在此前结束的首次“摩牌”转“汽牌”中,共有4001名摩托车主办理了额度转换登记,实际转换3778辆,车主自用1128人,委托拍卖2650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