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行政部门近日对我市出售的部分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14种保健食品被红牌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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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3:01 大连晚报 |
市卫生行政部门近日对我市出售的部分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14种保健食品被红牌罚下本报记者 陆彤 通讯员 孙岩娥 本报讯为了净化我市保健食品市场,9月10日至15日,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市部分药房和食品超市出售的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在被检查的56个品种中,有14种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普通食品,被卫生行政部门红牌罚下,不得再以保健食品名义出售。本次主要对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等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大多数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都能依法进行生产和销售,但个别单位存在不少问题。在位于西岗区黄河街97号的康平药房,卫生监督人员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中有10种不合格,其中减肥食品3种,性保健食品6种,解酒食品1种。该店出售的由中日合资康乐西宁分公司、瑞辛堂医药保健品厂联合出品的“一枝俏天天俏瘦身胶囊”、由西藏鑫盛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鞭宝”,在另外几家药房中出售的由印宽芦荟生物制品厂生产的“芦荟茶”等所谓的保健食品均无批准文号,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对此次检查发现的14种违法食品进行专项查处。将不合格产品立即封存,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市卫生监督所市场科监督员孙晓辉介绍说,目前,我国卫生部受理批准的30种保健食品功能类别中没有“改善性功能”、“解酒保肝”之功效。另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轻工业芦荟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正联合对芦荟的安全性做进一步深入研究,所以芦荟的保健功效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