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处理原繁峙县县长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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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3:3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6?22”特大爆炸事故联合调查小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和处理建议。 对于8名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人员,由于司法机关已在事故调查的同时分别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等将其依法逮捕,调查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再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原繁峙县县长王彦平支持殷三等人与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就承包0#脉问题进行协商,批示同意通过“委托探矿”方式将0#脉承包给殷三进行开采,导致非法采矿扩大化;在组织事故前期调查中,未就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效部署,并安排向记者送金元宝。因涉嫌受贿罪(20万元),现已由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对于13名对事故发生、隐瞒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造成38人死亡的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6?22”特大爆炸,现已认定为责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