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追踪野熊为何下山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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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4:5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野熊伤人事件发生后,舒兰市和上营镇两级政府极为重视。舒兰市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专款10000元,专门用于徐井春等人的治疗费用。上营镇政府也在全镇干部中募捐2000元送到医院,以解受害者的燃眉之急。 野熊伤人事件虽然已经平息,但由此引出的沉甸甸的话题还留在村民们心中:野熊为什么下山伤人?被野熊咬伤的人能否得到国家赔偿?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张明海教授说,野熊进村主动攻击人的情况,在近二三十年来东北地区从未发生过。一般情况下,野熊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它下山进村攻击人,无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山上食物短缺。人们喜欢上山采摘榛子、红豆等野生植物,这些被人采摘一空的野果恰恰是野熊的主要食物;二是寻找冬仓。由于山林被过量采伐,适合野熊冬眠的粗大枯树没有了,只好转移他处寻找冬眠之所;三是野熊受到人类伤害后,会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在近距离接触到人类时,主动进行攻击。遭遇袭击如何善后 “受到野熊袭击的徐井春等人都是无辜的,但是野熊也没有过错,它毕竟是一头野兽。”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主任韦良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偿要求。”野生动物属于国家,当它伤害群众利益时当然应由国家赔偿。但如何赔偿、赔偿多少,相关法规里并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再者,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公民又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如何把握这两者之间的“尺度”也是一个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