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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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6:5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安敏 常说标题是文章的眼睛,吸引人的眼球。我写文章常为标题苦思冥想,为想到一个好的名字而兴奋不已,自我感觉这文章成功了一半。 可你如果到书店去逛一逛,就会感觉如今的书籍、音像制品的封面名字令人眼花缭乱,大多乱得让你感觉文字在进步,文学在前进;但也有乱得你睁大眼睛,令你心惊肉跳的,如《拯救乳房》、《有了快感你就喊》、《恋上你的床》、《不作爱的男人》等等。这些作品有的还是文坛大腕的书,并列入畅销书、推荐作品的柜台上。拿起翻一下,文字还属于正统文学,只是名字有点太“通俗”了。 也许有人会说,给文艺作品起这样“跳”的名字是出于市场销售的原因,是出版商的意思。乍一听,是不得已而为之,可以谅解,但再想一下感觉不对。当年《废墟》卖得火不是因为书名,而是文。国内外一些大腕之作如《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文化苦旅》、《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等,之所以跑火,并得大奖,不仅是名字起得到位,有内涵,与内容相配,真正有画龙点睛的艺术,而不是“乱”睛的庸俗。就是一些当年在文坛不出名的人,他们随作品而名声鹊起,如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也不是靠书名的“惊”目而出名。倒是一些稍有知名度的作家,“创造”一些惊艳的书名招徕读者。是“文穷墨尽”?还是出于无奈?还是过多从经济利益考虑?现在一谈到沿海地区的发展,一些人总爱用“打擦边球”来暗喻他们的成功经验。这种提法是否准确暂且不说。但起一些刺眼的书名、音像制品的名字,显然是受“打擦边球”的影响。自认为没有违法,模棱两可,你要怎么想是读者、观众自己的事,有关部门在审查时也不好过多干涉,否则就会遭到一句噎人的话:都什么年代了,还管得那么细。 如今,名字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起名字甚至成了一项专门的学问。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精神食粮之一的文艺作品,取一个好的名字是至关重要的。这里不想说什么大道理,笔者只想说两句话:不管社会如何进步,什么时候都要讲究两个效益,没有社会效益就谈不上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效益。都什么年代了,还用低俗去招徕读者和观众,会有市场吗?! 记得前些年笔者去江浙参观,汽车路过一个十字路口,一家服装厂的广告语吸引了我:“望眼欲穿”。觉得十分到位,太妙了!可前几天看电视里的一则洗衣粉广告:“泡了吗?漂了吗?”总觉得十分恶心。由此想到,高尚与低俗还会长期共存在这个社会上,舆论引导是十分重要的。 文字是讲究艺术的,没有艺术过于低俗的文字就没有品位,是会被人唾弃的,为新时代所不容。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