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不道歉,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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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7:57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乔建) 本市一妇女因骂人被邻居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判决生效后,她拒不履行赔礼道歉等判决。今天上午,在市北法院执行庭内,迫于法律的威严,该妇女向受害邻居当面赔礼道歉。据了解,这是本市首起因骂人引发纠纷而被强制执行的案例。 今天上午9时许,市北法院执行庭内。在执行局法官杨晓的主持下,一中年妇女支吾着对身边一中年男子连说了两遍“我不该骂你断子绝孙,我给你赔礼道歉”,稍后,该妇女向法院交了2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部分诉讼费、执行费,一起执行案件便看似轻松简单地执结了。 据了解,此次执行的案件是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案。今年5月,市北区的高先生,被邻居朱某利用生理隐私谩骂10余分钟,高先生将朱某骂人的情景用摄像机拍下后将朱某告至市北法院(本报5月11日A4版曾报道)。7月7日,市北法院一审判决,朱某侵害了高先生的名誉权,向高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既未上诉,又拒绝履行判决。高先生向市北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虽然最终未能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杨法官对结果还是比较满意。他苦笑着对记者说:“这已经很不错了,被执行人能当面赔礼道歉还是第一次。”据介绍,以往一些涉及赔礼道歉的执行案件多以书面的形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