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申护照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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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通讯员夏雄斌)本月16日起,汕头市公安机关将推行居民按需申领护照。凡该市常住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就近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领证,居民急需出国的则按急事急办程序进行办理。 根据新规定,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少数特定部门和特定岗位人员的出境申请仍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外,绝大多数申领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领护照。另外,在汕头市“三资”企业、境外商社常驻机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居民,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可以在该市申请护照。 按需申领护照改变了以往“按条件申领护照”的审批模式,消除了申请手续繁琐、审批部门过多、项目设置不合理的弊端。 据了解,汕头是著名侨乡和经济特区,护照申领制度的改革,将有利于促进该市与国际经济合作以及与境外经贸文化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