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略放宽 需带社保卡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55 新闻晚报 |
9月20日办理第二次“摩牌”转“汽牌” 本报讯继本市首次“摩牌”转“汽牌”获得成功后,9月20日,第二次“摩牌”转“汽牌”将按计划进行。与第一次转换工作相比,此次对参与转换的“摩牌”条件有所放宽,符合条件的摩托车车主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还要求带好社保卡。 此前结束的首次“摩牌”转“汽牌”中,共有4001 名摩托车主办理了额度转换登记,实际转换3778辆,其中在用车2945辆,报废车833辆;环线内2835 辆,环线外978辆;车主自用1128 人,委托拍卖2650 辆。 9月20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牌”可参与第二次额度转换工作,1、2003年12月31日前在用年限达到或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2、原注册登记在内环线(含内环线)以内,并在2003年9月16日前已办理了报废的沪A、沪B两轮摩托车;3、原注册登记在内环线以外,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9月16日已超过6年且在此之前已办理报废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4、在2003年9月16日前已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 从今天开始,办理转籍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更新额度不再予以办理转换小客车额度。办理额度转换时,车主必须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去年10月1日后报废的,还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须携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额度转换方式有转换后自用和转换后委托拍卖两种方式可供选择,选定受理后,不得更改。集中登记期间,每人限办一辆。 第二次额度转换登记办理日期为9月20日至9月29日,小客车上牌额度凭证发放日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9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每天8:30—17:00。地点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10号楼(中山北一路1101号)。 (刘兴伟顾国弟丁昌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