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万元重奖名牌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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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2: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张昌平对创品牌发表意见:政府要成为第一推销员 本报讯 (黄晓珍陈震洲)昨日,在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授牌暨表彰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花450万元奖励4家获“2003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及10家获“2002年福建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市长张昌平、副市长徐模为这些名牌企业颁奖。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03年度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和产品,我市夏新等4家企业的5个产品获此殊荣。市政府分别给这4家企业奖励100万元。同时,思明区获得“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县市”称号。另外,我市今年还有10家企业生产的10项产品获得了“2002年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并分别获得市政府5万元奖励。 张昌平对创品牌发表了意见。他说,一个城市的外在形象,一看市容市貌,二看品牌实力。厦门的客观条件逼迫我们只能走以高科技为支撑、以质量取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因此,市政府选择了名牌发展战略,今后还要进一步突出。今后,制定政策应主要考虑两个方面:重点扶优扶强、关心弱势群体。市政府将在土地的使用、资金、人才的引进等方面给予品牌企业、有潜力创品牌的企业全力支持。政府特别是市长要成为我市名牌产品的第一推销员。我们要公开提倡:坐金龙客车,用厦工机械,打夏新手机,喝银鹭惠尔康饮料,吃古龙食品,用通士达节能灯,穿宝姿服装……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