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耕取沙 7亩耕地难复耕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2:3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同安新民镇的柯某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擅自在农田保护区违法取沙,被制止后又偷走被查扣的工具继续毁耕取沙,导致7.42亩耕地无法复耕。日前,同安新民镇的柯某被刑事拘留。 柯某住新民镇梧侣村大社自然村,现年52岁,今年4月份以来,他多次利用抽沙机及挖掘机械在新民镇后宅村溪头洋自然村以南、埭溪溪岸以北的耕地上毁耕取沙,并出售牟利。 6月5日,同安国土房产局监察大队到达现场予以制止,并对其劝说教育。此后,柯某利用夜间、节假日继续在该地点违法采沙。7月28日,监察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再次来到现场制止,并查扣挖掘机一部。次日,柯某伙同他人擅自将被查扣的挖掘机运走。8月19日夜,柯某又一次违法采沙,被及时赶到的国土房产局监察人员制止。据同安区农业局现场鉴定,由于耕作层已被推掉,7.42亩耕地已全部被毁,不再具备耕作条件,也无复耕的可能。 柯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同安国土房产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当事人柯某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