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有了“专职服务员”我市金融办昨挂牌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6: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李焱徐强)昨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简称市金融办)正式挂牌,来自我市各金融监管部门和各机构的100多位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这是市委、市政府支持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巩固和强化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了解,我市金融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现代金融体系,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2002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56.2亿元,占GDP的11.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6%,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成立市金融办也是推进金融业同业合作,形成大金融的发展格局,发挥我市金融业整体优势的需要。现在国家对金融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同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客观上需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需要地方政府做好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 据悉,新成立的市金融办为市政府直属行政事务机构,按正局级建制,内设综合处和金融处。其主要职能就是服务和协调,围绕巩固和强化区域金融中心这一战略目标,制定规划和政策措施,为我市重点金融机构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促进发展,协助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 具体而言,市金融办履行的职能主要有: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方面,市金融办将据此草拟我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了协助上级驻深圳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深圳金融机构的监管,市金融办也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市政府的协调机制,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此外,市金融办会在组织协调规范、整顿、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从而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地方金融安全、规范运行;市金融办还将负责我市企业上市推荐的协调工作及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与此同时,市金融办还会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并承担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副市长陈应春为市金融办揭牌。金融办主任鲁毅还就近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作者:记者李焱徐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