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名称要名副其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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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7:2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乐安县詹平相 前不久,我的一位乡下朋友到省城去走亲戚。事先他在电话里得知那位亲戚已搬到“XX广场”居住,就在XX路XX街。朋友左拐右拐,好不容易在一条只能过一辆小车的小街尽头找到了那个名为“XX广场”的住宅小区,面积不过一个县级单位的办公楼大小。见了面后,朋友感慨地说,我以为你住在什么开阔地带呢,弄得我尽往大路上拐,原来这也叫“广场”呀?! 朋友的话不无道理。可不是吗,继一些临街小店纷纷挂起了“XX购物中心”、“XX天堂”、“XX城”等不切实际的招牌后,时下一些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们似乎也不甘落后,纷纷以“XX广场”、“XX花园”、“XX经典”等华而不实的名称来吸引购房者的眼球。其实你只要到实地去察看一下就会发现,所谓的“XX花园”只不过在几幢公寓中间的空地上建一个花坛而已。而所谓的“广场”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连块停车的地方都紧巴巴的,谈何“广场”?这与其说是一种创新意识,不如说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 其实,“花园”也好,“广场”也好,它们都有其实质的含义。该多大的面积才能叫广场,该有什么设施才能称之为花园,这些常识,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们不会不清楚。但他们 非要这么做,无非是想树立自己的“品牌”罢了。至于什么“精典”、“丽景”之类,则纯粹是打“擦边球”,让人云里雾里,图个虚名罢了。 据说浙江的一些城市日前作出一个规定,凡是新建住宅如果名不符实,则不能随便叫“XX花园”。公寓就是公寓,人家香港那么富裕的地方,那些富人聚集地的名称也有叫“旺仔角”之类的拗口名称,人家照样住得舒舒服服的,会比你差哪儿去?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