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任侵吞公款14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9:3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日前,原红花岗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员李雪因侵吞公款14.4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李雪(女,33岁)利用担任红花岗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员的职务之便,采取偷盖本单位会计私章、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贪污公款10万元。其间,李雪还伙同该局会计马某采取虚假拨款和虚增拨款的方式,共同贪污公款6.7万元,其中李分得3.25万元。2003年3月,李又从其保管的“小金库”账上支取1.2万元。今年3月24日,李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判决后,李雪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