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虚开增值税发票3400万涉案5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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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9:5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刘中文张伟)3家公司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3400余万元,抵扣税款220余万元。日前,我省马鞍山市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结,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犯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刑。 经查实,自2002年2月至7月,马鞍山市某物资供应站法人代表周家宏,在无实际购销行为的情况下,指使其内侄周峰向丁国庆个人出资经营的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30万元。 2002年5月前后,马鞍山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峰从他人手中获得安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为12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价税合计250余万元。孙峰为获取增值税发票,安排其连襟王然从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购买钢材者手中购买提货单,再以该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周家宏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孙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丁国庆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周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