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设废品站遭遇两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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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6:02 锦州晚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解难冯博)废品站设在保安里49号楼南侧,居民意见大,安全隐患多,但业者手中有与拆迁办签的协议,又由于这个废品站的业者是残疾人,收废品是其一家惟一的生活来源,所以一直这样经营着。 9月11日上午,记者在该废品收购站看到:3名工人正在忙着收废品,旁边的纸盒堆了好几摞,摞得能有一层楼高;此外,还有一些酒瓶、易拉罐就散置在地上。 据49号楼的一位居民介绍:他是1999年年底上的楼,这个废品收购站是2000年才有的。废品站大概三四天就要往外运一次废品,运废品的车是大卡车,都是晚上来拉,车一进院“嗡嗡”作响,弄得四邻不安。 据金源小区物业的信站长说:废品站晚上运废品噪音扰民的事,他们物业知道,但废品站是开发公司的遗留问题。金城开发公司在动迁时曾答应给废品站留块地,后来也不知怎么就选在了49号楼那里。除了扰民,这个废品站还存在着其他隐患:卡车载重超量容易压坏小区的路面和下面的管线;纸盒堆得多,掉个火星儿就容易失火;而且纸堆下面是化粪池,三年才清理过一回,里面全是沼气,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就废品收购站设在居民区的问题,找到了古塔工商分局保安工商所。据该所的杜主任说:这个个体废品站是个二十多年的老户,有营业执照。动迁时拆迁部门与业主签过协议,开发商也答应给他留块地。该业主曾申请换新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由于特殊原因我们暂时没有批准。现在废品站是无照经营,属于取缔范围,但考虑到业主手中有房照和协议书,家里还有残疾人,废品站是他们一家人惟一的生活来源,所以还没取缔。至于记者提出的废品站能否设在居民区,杜主任的回答是他们对此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 记者又找到了废品站的业主,她向记者出示了房照、协议书和原来的营业执照。据业主讲:这份《安置补偿协议书》是动迁时,由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与他们签的。协议书上写明给她一套一室半楼房(一楼45平方米),可是废品站需要场地,楼房没有地方存废品。后来双方经过协商将废品站安置在49号楼南侧的平房,并规定场地能够出入五吨车。关于营业执照,上面的有效期是到今年3月,应该换新执照了。 现在的情形是:一方面是苦在其中的居民意见纷纷,另一方面身为残疾人的业者需要这个赖以生存的营生,那么,这个问题将怎么解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