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全套证件冒充市领导亲属诈骗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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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6:02 锦州晚报 |
本报讯(李飞记者侯晓非)凌海市新站村的张庆今年快60岁了,他从1969年开始就因为强奸罪被判处10年徒刑,后来又因为私刻公章、伪造证件、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等罪,先后被判处3年劳动教养和16年徒刑,直到前年才被释放。即便这样,他仍旧没有悔改,9月15日,又因招摇撞骗等罪,被凌河区法院依法重判。 据凌河区检察院的指控:张庆在今年年初,伪造了锦州市委调令、锦州市公安局介绍信、辽宁省警官学校入学呈报表以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锦州市委的印章等全套作案工具。然后,用这些伪造的证件,以能给别人安排工作为诱饵,两次骗取被害人600余元钱,并在同伙张建的帮助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处对象为名,骗得一女的信任,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两人在继续行骗时,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 张庆在庭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是始终辩解说:一直没说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只说自己是某领导的亲戚。 法庭审理时,一位婚介所的人证实:张建曾自称是市委办公厅的主任打电话给她,称张庆是市委某领导的大舅子,要求她帮忙介绍一个对象,随后婚介所就将一女介绍给了张庆。法庭查明,张庆确实伪造了上述证件和印章,以能为别人安排工作为名,数次实施诈骗。 据此,法院认定张庆犯有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和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决定对他执行刑期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