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该给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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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2:5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南口路的李先生问:他购买的二手房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在搬家时却发现房屋早已被房东“卖”给了租房者,只是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这套房子究竟应当给谁? 答:房子应当为李先生所有。因为根据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原则,李先生并不知道原房主已经出售给租房人。并且李先生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所以该房屋也应当归持证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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