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为公共部位维修“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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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3: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岛城一些负责物管的专业人士不无抱怨地说,目前岛城很多小区都存在过了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得不到保障,小区没有建立维修基金,就更谈不上维修资金了。 针对这一现象,市物业办张宣文主任认为,岛城一直没有执行建立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所以一些小区不存在任何维修基金。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维修资金要比维修基金更为合理,更加人性化,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基金只能动用其利息来支付维修费用,资金则可以按需支付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如果房屋需要大中修时,维修基金的利息一般难以支付维修费用,而维修资金则不同,维修资金由物业公司保管,若出现维修所需,物业便可在业主同意下立即就可以动用资金,而且在维修费用不足时,还可以向业主再行收取,费用如何支出、续费如何收取等等都是由业主决定,充分体现小区业主的民主意愿。目前岛城正在制定费用如何收取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