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小青年 挪用九千万(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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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6:4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记者 包蹇 贪心葬送了这个28岁的小伙子的美好前程。9月16日,上海市一中院对陶华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这是2002年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9000万元 幸运儿被授予大权 陶华一直是个幸运儿,出生于上海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品学兼优,以优异成绩考入同济大学后,担任了学生会干部,且成为该年级第一个学生党员。 毕业后,陶华于1998年10月上海住宅股份公司成立之初,即被委派到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与系统内企业之间的资金调度、银行融资、会计凭证等工作。两年后,少言寡语、稳重能干的他,便被任命为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负责委托理财、公司资金调度、融资、保管财务章及法人章等工作。 年纪轻轻就受到公司重用,陶华萌生了攫取人生“第一桶金”的念头,短短一年多,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开具票据后再背书等手段,多次挪用巨额公款,用于个人炒股、投资经营和交友挥霍,好不“潇洒”。 2002年9月10日,住总公司纪委到浦东新区检察院反映:该公司于同年5月通过查账发现陶华侵吞公款29万余元、挪用公款2000万元用于炒股。公司向陶华核实,他不久就退出了上述赃款。 但是,浦东新区检察院经过初步调查,又发现一笔1500万元贷款未入公司账。去年9月12日,住总公司再找陶华谈话,他承认其挪用公款共计6000万元。次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对陶华立案侦查,一个数额惊人的挪用公款案开始浮出水面。 巨额资金流向股市、自己的公司和女友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陶华挪用公款的第一个目的是炒股。2001年5月,他挪用500万元作为验资款,以他人名义成立实际属于他自己的私营公司———上海达善企业发展公司。他成立达善公司的目的,就是能安全地动用住宅股份公司的资金,为自己炒股提供方便。 从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达善公司时常进出着数额上千万的资金,资金流量令人瞠目结舌: 2001年5月31日,陶华将住宅股份公司存放在恒通上海营业部做委托理财的1000万元本金中的500万元提前支取,并划至其个人名下的股东资金账户。6月1日,陶华将上述500万元以银行本票形式分5笔转入某会计师事务所,用于其成立达善公司的验资款。6月27日,他从达善公司账户开出两张金额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的支票,背书转入住宅股份公司作为还款。 此后,陶华屡屡运用相同手法,数次挪用住宅股份公司资金。检察机关的审理记录,整理出陶华一次次挪用公款的数额:2001年:5月底6月初,500万元;7月,2500万元;8月,503万元;9月至10月,1900万元。2002年:1月,2000万元。经上海市一中院审理确认,陶华疯狂敛财,先后挪用公款计人民币9226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前已归还5522万余元,案发后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退还。据陶华交代,这些钱款大部分在股市中亏损,部分用于达善公司的开办费、管理费、租赁办公场地、购置办公用品等开销,部分用于女友身上。上述钱款,已无法追缴。 据了解,达善公司成立后,陶华用留置在账上的一部分公款添置了帕萨特、桑塔纳2000、金杯面包车和一些办公用品。也就在他挪用公款炒股的一年间,陶华先后谈了3个女友。第一位是去越南洽谈投资事宜时结识的越南翻译黎小姐。据交代,他送给黎小姐10多万美元,还花30万元买了钻戒和钻石手表,加上来往中的其他花销,半年就挥霍200多万元。 认定有自首情节,而获从轻处罚 陶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侦查机关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退赔和追缴赃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546万余元。侦查机关还追缴桑塔纳2000型轿车,金杯面包车各一辆,东芝牌便携式电脑一台,香港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越南分行HSBC卡各一张等财物。恒通上海营业部出具的股票市值统计证实,达善公司(包括陶华账户)在该部除资金余额外的证券市值为2008万余元。 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华系国有公司委派在非国有公司即住宅股份公司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计9226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前已归还人民币5522万余元,案发后尚有人民币1000余万元不能退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鉴于被告人陶华在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即主动向所在单位说明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又能主动退赔大部分赃款,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