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创新机制扶持畜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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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6:59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9月上旬,记者在罗甸县采访时获悉,该县从今年开春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鼓励县内外有识之士加入发展畜牧业的行业,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着力加大扶持力度。 据了解,外来投资设立牛羊繁育、示范、加工和流通企业,特别是个体、民营企业,该县各级各部门将简化各种手续。凡属县内规定而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前置行政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分别实行后置备案、并联审核等。允许畜牧企业有一定时间的试办期,试办期内涉及到的税费可按规定采取缓、减、免的办法予以优惠,对科技型、开发型、扶贫型的畜牧企业,其资金如果不能一次到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手续后分期到位。 从2003年起三年内,县内外投资者到罗甸县兴办畜牧养殖、加工厂等企业,投资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投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投资全部投入建设并经审核核实后,县财政分别按比例配套10%、15%和20%的资金予以支持。 该县为加大对良种繁育的扶持,切实鼓励规模经营。从今年起,财政资金还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扶持补贴。县级财政逐年增加农牧渔专项预算经费,并确保用于畜牧业的比例不低于50%,每年向上级申报农发、扶贫、以工代赈等项目中,畜牧业发展项目不低于30%,每年退耕还林项目中还草比例不低于40%。信用社每年用于发展畜牧业的专项贷款不得少于500万元。 从今年起三年内,该县还对短期集中育肥每批次牛40头或羊80只的企业或个人,政府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或一定的硬件投入,同时协助金融机构制订对养殖户所需小额贷款的优先优惠、简化抵押担保手续、推荐牲畜保险抵押担保承贷的办法,财政扶贫小额借款亦参照办理。 罗甸县还鼓励本地、外地、境外企业创办、承办畜牧业相关项目,激励企业参与牛羊业发展。对带动农户的扩繁场,其地方分成部分的所得税给予10年内返还的待遇;从事畜牧养殖业及其初加工经营的,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承办养殖和初加工项目的,头3年免征所得税。 罗甸县同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除外)以兼职兼薪、带职带薪的形式,投资入股参与畜牧业开发。技术人员可以用技术、资金等入股,在指导群众发展中获取收入;也可以专家、技干身份为牛羊企业、养殖户提供技术服务,并接受合理薪酬。 作者:陈富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