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缔中巴出路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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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7:1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唐婷实习生文杰)中巴车在9月30日之前出城已成定局,被取缔的中巴车如何处理,成了中巴车主们十分关心的问题,长沙市政府在日前下发的文件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被取缔后,车容车况较差达到报废程度的中巴,将作报废处理。而车况较好,运行时间较短的,则由中巴车公司或经营承包者转籍处理,但需出长沙区域范围,或由公司内部调整到中心城区以外替换需更替的中巴。城外更换报废的中巴必须由城内调出来的替代,否则,将在转型车中减少一台转型车指标。 取缔的中巴车主可以拿报废中巴的车牌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长沙市交通局转换的士和大巴。由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和管理的446台湘AX、湘AT牌照的城内中巴,按1∶1的比例转换的士,即一台中巴转一台的士。每台中巴在缴纳5万元定向购买款后转为的士,经营期8年,并按的士经营管理,但车身不能为红色。新批的士上牌时,以一块报废中巴车牌照换取一块的士牌照,报废车牌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按有关规定作集中报废处理。符合转的士条件但不愿转的中巴,作淘汰处理。由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和管理的27台城内中巴和长沙市交通局审批和管理的374台城内中巴,均系湘A0、湘A1、湘A2、湘A3、湘A4、湘A5、湘A6、湘AY牌照,按2∶1的比例转为公交大巴,即2台中巴转一台公交大巴,转型公交大巴上牌时,需以2块报废中巴车牌照换取一块公交大巴车牌照。本版摄影/本报记者王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