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巴倒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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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唐婷实习生文杰)市民关注已久的“中巴出城”方案终于浮出水面。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长沙市政府日前已下发文件,明确提出,2003年9月30日前,取缔长沙市中心城区所有中巴。 长沙市政府要求,所有中巴一律不得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停靠、始发和运行。同时,随着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和城市道路的不断拓展,取缔中巴运营的范围将适时调整。 此外,长沙市政府还明确了城市公交的运营范围原则上为本市建城区范围,具体范围将在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城市公交运营部门若超出此范围开通公交线路和公交运营车辆,需报市政府审批。(相关报道请见A6版) 中巴禁区 以东、南、西、北、雨花五个长途汽车客运站为界点,中巴车不得驶入远大路(汽车东站以西)、长永公路(星沙收费站以西)、双拥路、人民东路(圭塘河以西)、雨花大道(京珠高速公路雨花互通桥以西)、劳动东路(白沙湾路口以西)、香樟路(白沙湾路口以西)、中意路(洞井铺路口以北)、火星大道、湘府路、白沙湾路、新开铺路(大托机场口以北)、李洞路、潇湘路(黑石铺大桥以北)、湘江路、府后路、金星路、麓山路、枫林路(汽车西站以东)、岳麓大道(雷锋大道以东)、桐梓坡路、银三线(三叉矶路口以南)、工程兵大道(洪山庙桥以南、以西)、芙蓉南路、芙蓉北路(汽车北站以南)、二环线以内。 北二环、西二环在未建成前,允许不属此次取缔范围的中巴继续运营,但不得新增运营车辆和运营线路,道路一旦建成,此区域范围内中巴车将无条件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