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竟自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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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自焚事件,引起人们关注。据悉,朱烧伤面积20%,现在北京右安门医院治疗。 经核实,朱正亮为原青阳县家具厂职工,现下岗在家。2000年9月,朱正亮所处地段被确定为旧城改造范围。但朱正亮与有关方面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县政府于2002年1月11日向朱正亮发出《限期拆迁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2002年1月18日前将房屋搬迁拆除完毕,逾期则实行强制拆迁。朱正亮未按要求自行拆除。2002年1月22日县有关部门对朱住房实行强制拆迁。未拆迁之前,由县房屋评估机构对朱正亮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8万多元,折合每平方米补偿价为312元,该县当时农户自建房造价为每平方米220元。 房屋拆迁后,朱正亮迟迟不愿在安置区建房,并多次到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访。朱正亮夫妇于9月13日前往北京,15日发生了天安门广场前自焚的一幕。(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