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得好处费走私印刷机 深圳一韩籍总经理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1:4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18日电据深圳商报报道,为贪图好处费,韩国籍总经理等4人,合谋从香港走私印刷机进行倒卖。除一人在逃外,其余3人昨日被深圳市中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韩籍老总还被处罚金20万元。 现年42岁的韩国人曹某,本是深圳一包装公司的总经理。2002年1月底,深圳一实业公司的总经理汪某找到他,要求进口一台表格印刷机,当月底两人签订了购销协议。商定由包装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提供一台德国马天尼电脑表格机给实业公司。此后曹某找到方某(在逃),方某又找到廖某,廖又找到一印刷公司报关员蒋某。他付给蒋某2.5万元好处费后,蒋以该公司的名义办理了印刷机免税进口的手续。 深圳海关关税部门在查处关税的过程中发现了该起走私行为,经核定,上述4人走私的货物价值达150万元,偷逃应缴税额43.93万元。案发后,曹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知道中国进口免税机器的相关手续,之所以同意参与该业务是贪图该业务能给公司带来10万至20万元的好处。 深圳中级人民法庭审理后认为,鉴于曹某参与犯罪的情节较轻,依法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曹某1年有期徒刑。判处廖某、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记者胡名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