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没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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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4:43 新民晚报 |
一个月前,刘晓庆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从那一刻起,媒体对这个名女人的狂热追踪没有片刻的停息,种种似是而非的说法也就嗡嗡地在人们耳边作响。据说,刘晓庆依然神采奕奕,球照打、饭照请、朋友照见。据说,立刻就有客商寻上门来拍广告,而她开价120万元,分文不能少。据说,她将写一本书,名叫《我在狱中》。总而言之,“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刘大明星身价未减,光彩如故,似乎比过去更红火了。 令人倍加纳闷的,还有一些为刘晓庆大鸣不平的言论。有人鼓动,她可以因“超期羁押”而向国家要求赔偿。有人说,这案件是一人落井,全国人民找石头打她。有人索性在媒体上高呼:为刘晓庆喝彩!还有人开始讨论,她是不是被冤枉了…… 我们真的被搞糊涂了。假如刘晓庆没有错,那么是谁错了?这是一个是非原则问题,不能不弄弄清楚。事情明摆着,检察机关以涉嫌偷税罪依法起诉了刘大明星的公司,而刘晓庆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她现在正处在取保候审之中。据新华社发布的权威消息,刘晓庆之所以能够被取保候审,是因为有悔过的表现和筹款补税的愿望。这一切都说明,刘晓庆并非没有问题,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待法院的开庭。但无可置疑的是,作为一个对公众有影响力的明星,刘晓庆过去的作为,是有悖于社会公认的法律道德准则的,也是有负于广大观众给予她的盛誉的。一位经济学家说得好,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而偷税,是偷全体人民的钱。在这样明明白白的是非面前,那些热情过头的为刘晓庆庇护叫屈的言论,未免太无视法律的尊严,太不顾社会大众的公正舆论了吧! 当然,我们欢迎刘晓庆改正错误。只要没有被剥夺公民权,她完全可以继续演戏、拍广告、做生意,展示自己在各方面的才华。如果在银幕上塑造了生动感人的形象,观众们照样会向她报以热烈掌声。跌倒了再爬起来,做出一番令人信服的事业,只会赢得更多的尊敬。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倒正是刘晓庆在全国人民面前重塑自我的绝佳契机。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必须真心诚意地认识错误。老百姓是善良的,也是明辨是非的。杨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