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机制该“急”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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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7:34 人民网 |
中国民主同盟顾欣等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提案,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下的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带。然而,作为一个灾害频繁的国度,中国多年来却并未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安全应急机制。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将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纳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全国政协因此组成《城市应急机制建设》调研组,分赴各地调研。 日前,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率领的全国政协《城市应急机制建设》调研组一行17人,在广州、深圳、佛山进行调研,先后实地考察了广东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广州市公安局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深圳市应急联动中心等部门,对广东省近年来积极探索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和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调研组提出了亟待改进的地方。 应急系统怎一个“缺”字了得? 一个城市的规模越大、现代化程度越高,它各项功能之间的依赖性就越高。就大城市而言,现有“单灾种”的应急“版本”真到了该“升级”的时候了。以广东省为例,应急预案有七八个之多,《广东核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医疗救护应急预案》以及准备出台的《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如何产生一个普遍适应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种可预想及不可预想的灾害,是摆在立法者和政府面前的一大问题。 立法的缺失必然加大应急救援的难度。应急机制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应对重大社会突发事件、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对重大国际突发事件等,对于这些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开展的紧急行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收到实效,但目前各部门联动的统一性相对缺乏,效能不高。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部门比较多,如公安、消防、军队、武警、卫生、医疗、交通、供水、供气、供电等,但大都各自为政,各管一摊,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如何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等,尚未形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机制,影响了处置工作的时效,有的地方虽然成立又政府牵头、公安机关负责、各有关力量参加的公共抢险救援组织,并组建了指挥、通信、消防、救护、治安、抢险等专门小组,但由于缺少必要的协同训练和眼帘,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之间缺乏协调能力及信息沟通渠道,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也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应急机制先行者的探索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政府就选用“911”作为统一的社会紧急救助特殊服务号码。因为有着先进的危机管理以及长期积累的应急联动救援经验,美国政府在应对“9·11”危机时紊丝不乱,化险为夷。 南宁、上海等地近年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套先进的城市应急模式。2001年11月,南宁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应急联动系统建设。该系统把公安交通管理各路口监控及消防、医疗急救、公共事业的信息通过光缆全部接入中心大楼,使110、119、120、122、12345及防洪、护林防火、防震、防空等不同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所需的信息全部汇集,一旦发生任何一方面的突发事件,指挥中心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落实到各个行政单位。这一系统被称为“南宁模式”,当时曾轰动全国,40多个城市都曾赴南宁进行过调研和“取经”。此外,上海也在2002年全面启动城市减灾应急处置系统,建设起一个集中的指挥场所和统一的减灾管理体系,实现了各个应急系统的无缝连接。 按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的设想,他们将仿效美国的做法,把110、119、120、122等众多的应急服务号码,统一为一个特别服务号码,但目前他们的申请仍在等候国家的批复。据分析,社会应急特服号有特别的指向意义,应该全国统一,以免各地出台不相同的应急特服号码,重蹈目前应急救援号码不一的错误。制定应急法规亦然。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