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连续走私,终被海关刑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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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21 人民网 | ||||
今年8月30日,汕尾市渔民谢某、徐某等人驾驶“粤汕尾11XX0”船,非法从某国偷运40.5吨0#柴油至北部湾海域销售时,被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查获,后移交湛江海关缉私局办理。湛江海关缉私局于9月2日正式立案调查,由于当时受台风影响,该局在收取保证金后准许该船离港避风,同时,要求当事人要等候处理。但在9月7日,财迷心窍的谢某、徐某又伙同苏某等人借用套牌船号,驾驶该船非法从北海港出发前往某国购得49吨0#柴油,于9月10日凌晨偷运至北部湾海域时,被正在该海域正常巡查的湛江海关808缉私艇查获。 据海关透露,一些走私分子在得知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为起刑点后,他们为了逃避刑事打击,已从大规模走私转变为小额量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海关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谢某、徐某进行审查时发现,他们对这些法律也有所了解,他们每次走私货物的应缴税额都没有达到起刑点。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鉴于谢某、徐某伙同他人累计走私0#柴油89.5吨,共偷逃国家税额5.69万元,日前,湛江海关缉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的规定,已对两案合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某、徐某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吴齐强、李兆颖 黄振福) 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