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为学生申诉立法 学生受处分可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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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4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19日电 重庆市教委透露,该市明年将为学生申诉立法,学生在被学校处分时,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重庆晚报引述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邓朝喜介绍说,学生的申诉权在《教育法》中有所提及,但关于学生申诉的程序、原则、相关法律援助等都是空白。目前,市教委准备和市政府法制办协商,打算在明年联合开展调查,为我市的学生申诉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市教委正积极着手实施推广。《意见》中特别强调学校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还要在学校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规定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记者汤寒锋 实习生 冉浩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