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职工,有保障 市人事局昨解释事业单位改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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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3:1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 “这次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制度改革,老职工怎么办?”昨日,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解释。 据透露,我市规定了特别范围:一个是按现行工龄政策规定,工作满25年的老职工;第二个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老职工,这两部分人员可以与单位签订直到退休的合同。(刘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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