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发行体制发生深刻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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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5:2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王文韬)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12日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说,从2000年3月股票发行开始实行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过渡以来,中国证券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发行市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王林介绍说,选择、推荐企业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在核准制实施前,股票发行采用额度控制的管理体制,选择和推荐企业的权力在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证券公司只能承揽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已经选定的项目,难以发挥应有的把关作用。而核准制实施后,股票发行实行“通道”制度,选择和推荐企业的权力转移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掌握了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主动权。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业绩包装问题有所收敛,公司治理水平特别是独立性有所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得以加强。 王林说,发行监管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核准制实施前,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重点是企业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核准制实施后,发行规模由企业自主选择,部分车间和部分生产线发行上市的客观基础已经不存在,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治理、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发行监管的重点。 王林说,审核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核准制实施后,审核标准首先被公开。为了使企业、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了解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标准,证监会参照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将过去内部掌握和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审核标准,以审核备忘录的形式公诸于众,使审核标准公开透明。其次是程序公开。证监会除了配合《证券法》的实施修改了《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外,还建立了见面会制度,将内部程序当面告知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使他们了解发行审核的具体工作流程,避免一些中介机构利用企业对发行审核程序的不了解而进行寻租。 王林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共有1271家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累计筹集资金7538亿元。2000年以来共有269家公司实现了首次发行上市,累计筹集资金1758.37亿元。自核准制实施以来,通过不断推进多项改革措施,证券发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