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上市意义深远(业内人士感言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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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5:2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国务院近期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规定,为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要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鼓励居民换购住房。这再次表明了政府在培育住房二级市场上的态度和决心。而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可以说是为落实《通知》精神所做的一项重大举措。除了在二级市场发展上的一般意义外,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还在两方面具有独特的意义。 首先,它使得中央在京单位的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有了可依据的政策,标志着我国住房二级市场的有关政策趋于完善。就房改售房而言,中央在京机关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工作并不是落后很多。但是,由于已购公房上市管理要采取属地化管理政策,因此,在北京市尚未建立起成熟、稳定的二级市场管理政策前,中央单位事实上不可能制定出可行的配套政策以指导和规范房改房的上市交易。在《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实施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已具备了必需的外部条件。在中央出台已购公房上市管理办法后,我国住房二级市场管理政策的涵盖范围已扩展到了全社会。不论职工在什么单位就职,都可以按照公平的政策规定自主处置自己的房产。 其次,它对于北京住房二级市场甚至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都将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央产已购公房上市后,北京市将会形成统一的住房二级市场、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体制。在管理办法出台后,中央在京单位的80万套已购公房上市已不再存在重大的政策性障碍,从而可以合法地、规范地进入北京住房二级市场,使当地二手房可供量增大近一倍。这对于满足北京市多层次的住房需求,从整体上改善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遏制北京市过高的房价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住宅研究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