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积极稳妥化解“村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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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5:3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潘峰通讯员黄卫东)石台县在完善农村税费改革中,认真做好“村债”清理核实工作,采取多项得力措施,积极化解“村债”,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以来,全县共化解村级债务224万元。 为有效化解村级债务,该县各乡镇因地制宜,一乡一策。七里镇、莘田乡采取有偿转让集体林山经营权的办法化解“村债”,七里镇同心、杏溪、三增等村将集体林山经营权有偿转让20至30年,每年收取700至1000元转让金用于偿还村民的管护工资;莘田乡九步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将村集体林场10年的经营权拍卖,变现6万元用于偿还“村债”。该县多数村还通过压缩村级管理费等项支出,将“两税附加”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结余部分偿还积欠的村干部和教师工资。 有的乡镇还通过拍卖、租赁村办企业化解村级债务。该县占大镇占坡村债务曾经高达20.7万元,去年该村将原木材厂租赁给外地客商经营,年收租金5000元全部用于还债。七里镇通过村办企业破产化解了10万元的债务,并组织人员对全镇9个村债权债务进行筛网式清理,共清理不实村债23万余元。横渡镇通过法律途径为村集体清收欠款近万元。 为积极化解“村债”,该县还有人主动免除债权或个人贷款帮助村里还债。大演乡联合村村委会主任王金多牺牲个人利益,免除该村1995年因兴建“共兴大桥”欠其债务3000余元,七井乡新建村支书胡松林抵押贷款2万元偿还村修公路所欠的债务。此外,横渡镇大宇坑村还通过实行村级“零招待”,严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两年来归还了所有村欠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