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月底前全部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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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7:38 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9月底前,我省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将全部领到《再就业优惠证》。这是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再就业和社保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副省长李万才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和发放程序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到本人居住地社区申领并填写市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身份认定证明》。社区要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对申请人身份以及就业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等进行调查认定。认定后的人员名单要在本社区内张榜公布5天。符合条件的,由社区携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申报。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接到申报后,经核实将上述有关材料报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未设立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委员会的独立工矿区,经区、县(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其下岗失业人员可通过企业依照上述程序向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