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开审特大“涉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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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5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伙人在不到1年时间竟疯狂私造炸药达2.5吨,并构成营销网络。日前,熊灿刚、熊其刚、陈贵菊等19人涉嫌非法制造、储存、买卖爆炸物罪,被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诉称:2001年,大方县果瓦乡组织修建乡村公路,让该乡上寨村的蔡德金负责非法制造炸药。工程完工后,当地政府及派出所责令不准再制造炸药。但受利益驱动,2002年5月,蔡德金与老乡熊灿刚协商生产炸药卖给熊,蔡德金在家中两次共生产炸药455公斤。熊向另一老乡探得炸药配方后,找到茶元村的李穆和何正祥商量合伙制造炸药。在2002年7月到10月两个多月间,李穆供应硝酸铵16包,何正祥、熊灿刚共生产炸药720公斤。2003年1月,熊灿刚租赁金沙城关袁桥村一间土墙瓦房,在金沙购置了粉碎机、鼓风机等生产工具后伙同其妻陈贵菊生产炸药135公斤。 2002年5月,熊灿刚开始出售炸药,首先卖给石场乡开石粉厂(无证)的肖庆炸药40多公斤,接着,熊灿刚4次卖给石场开办石粉厂(无证)的尤良芳炸药320公斤。随后,一批乡村干部也加入“买卖”。今年2至4月,金沙清池镇企管所原所长敖洪云因办砖厂两次共从熊其刚处购进300多公斤炸药;2003年3月,金沙清池镇沿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汪文德经介绍到顾莲霞家买得炸药87公斤(此炸药是熊其刚储藏)。 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5月到2003年4月不到1年时间,熊灿刚等人共私造炸药达2.5吨左右,绝大部分分40余次卖给金沙县城关、清池、石场等6个乡镇25家无证砖厂、石粉厂及煤厂等从事爆破作业生产。9月16日,熊灿刚、熊其刚、陈贵菊等19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被金沙检察院提起公诉。 金沙法院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鉴于案情重大,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将本案提交审判委员会择期宣判。 (邱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