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毒贩牵出大毒贩 贩毒430克 主犯一审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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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5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9月18日下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贩毒案,主犯因贩卖毒品数额巨大,一审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31日,黔南州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家住都匀市育英巷的徐朝义和其女友唐燕(另案处理)买得毒品藏在家中。当天下午,警方在其家中从徐的口袋里搜出海洛因31.6克。徐朝义被抓后,供出昆明毒贩任宗林。同年8月9日任宗林邀约被告人任宗富携带海洛因来到都匀,当天上午,任宗林、任宗富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警方抓获。后来,他们又供出了昆明另一毒贩马凤莲。同年8月13日,马凤莲在昆明火车站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时,被黔南警方抓获,当场收缴海洛因430克,马凤莲交待其所持的430克海洛因是盘县人徐永益联系购买的。当天下午,徐永益被警方抓获,徐供认430克海洛因是其联系购买来的。 法院审理认为,徐永益贩卖毒品数额巨大,并系主犯。据此,一审判决徐永益死刑,马凤莲死缓,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罗艳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