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风险传染 专家称中国应建证券公司退出机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21:2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0日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昨日表示,当前中国的证券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往往是那些不能准确衡量的风险。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尽快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避免风险的传染。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巴曙松是在中国证监会与世界银行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协办的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讲此番话的。他说,截至2002年12月31日,我国证券公司总数达125家,总资产约5393亿元,净资产1151亿元。在这些证券公司中,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状况差异相当大,当前应当及早考虑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就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证券公司优胜劣汰机制和风险的最终化解机制。随着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的优胜劣汰就难以避免,此时,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有效的退出机制能够强化对证券公司的激励和约束,促进证券行业结构的改善,降低系统性的风险。通常而言,成熟市场的证券公司退出大多表现为市场化并购方式的主动性退出,这显然有利于证券公司的规模扩张和业务整合;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的退出,基本上都是资不抵债之后被动退出。从监管机构的角度看,应以监控流动性风险为主导来设计具有操作性的风险预警体系,并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巴曙松认为,在证券公司退出时,要特别强调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建立相应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此举不仅能够为证券公司的退出消除障碍,而且还能够像银行体系的存款保险制度一样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记者卢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