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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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08: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各位读者: 由于广州市价格信息网录入失误,广州日报昨日(9月20日)A2版《乱收费投诉多针对重点学校》一文从该网引用的“择校费标准”表格中收费单位有误。根据穗价函([2002]167号),应是每位高中择校生三年一次性缴交的收费额度,而不是每生每学期缴费额度。特此更正。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上业已更正。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2003年9月20日 高中择校费最高4万元 学校类别 择校费标准(元/每生)备注 省市级高中 40000 学生入学时,3年一次性缴交 一般高中 23000 同上 国家级职业高中 40000 同上 省市级职业高中 31000 同上 一般职业高中 23000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