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者受到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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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1:26 沈阳晚报 |
上海市政府20日公布了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原因、性质和经济损失的最终调查结论。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姜澜说,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亿元。 轨道交通4号线是上海轨道交通环线的东南半环,全长22公里。7月1日凌晨,4号线越江隧道区间用于连接上、下行线的安全联络通道———旁通道工程施工作业面内,因大量的水和流沙涌入,引起隧道部分结构损坏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黄浦江防汛墙局部塌陷并引发管涌。由于报警及时,隧道和地面建筑物内所有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调查结论表明,引发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在用于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 姜澜说,目前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正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有效”的总体要求紧张进行,专家组正在抓紧研究受损段隧道修复方案。 新华社上海9月20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姜澜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已受到严肃处理,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据介绍,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他们是: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强华,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李关强。上述单位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他们是: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上海隧道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地铁监理公司总监。 此外,上海还对事故相关单位领导追究了领导责任:上海隧道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撤职;上海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行政记大过;上海城建集团总经理行政记过;国家有关部门还建议,对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管领导、中煤上海分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受到的处罚有:上海隧道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特级降为一级,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上海地铁监理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