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房屋拆迁缘何导致“自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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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0:05 人民网 |
令人关注的安徽农民朱正亮自焚事件的原因已经查清——多次协商未果的房屋拆迁纠纷导致其在天安门金水桥前实施了这一过激行为。这不禁让人想起不久前在南京发生的拆迁户自焚惨剧,8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39岁男子翁彪因为被当地拆迁办公室强行拆毁家园愤而自焚身亡。据媒体调查,两次自焚事件的发生均与夹杂着暴力的强制拆迁密切相关。 三个星期内接连发生的两宗因房屋拆迁问题引发的自焚事件令人痛惜,也发人深思。不容回避的是,近些年来,在我国房屋拆迁已演化成为最易激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建设部去年1—8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群众上访1720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70%,在集体上访的123批次中拆迁问题占83.7%。而国家信访局近几年来接到的关于拆迁问题的信件也是逐年递增,截至8月底,今年该局已收到拆迁投诉信件11641封,比去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次,同比增长47%。毋庸置疑,房屋拆迁纠纷已成为值得高度关注、亟待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 我国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使房屋拆迁成为必然,许多在危旧家园里苦熬数年的居民因此满怀喜悦地搬进了盼望已久的宽敞新房。但这一本应彰显政府关爱、较易赢得群众拥戴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动辄不由分说予以强制执行的“扰民工程”,还有些成为当地官员不顾实际情况、籍以捞取升迁资本的“政绩工程”。对公民合法拥有的房屋进行拆迁本应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可慎重实施(并应给予充分补偿),在某些地方却演化成了为了“房地产开发商和权力寻租者的利益”而大肆采取的日常举措。 显而易见,利益驱动增加了拆迁过程的强制性和随意性,而这又不可避免地成为激发居民与开发商以及当地政府之间矛盾的重要诱因。在一些地区,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甚至伴随着暴力的“强制拆迁”正在大行其道,原本充裕的补偿费用被层层截留和挪用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与实力雄厚的政府和开发商相比,被拆迁户无疑是绝对的弱势群体,他们还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充分、有效的渠道和途径,被动接受也许是其惟一选择。在有关部门缺乏必要的耐心和关切,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房屋又遭强制拆除,多方求告无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个别被拆迁者采取自戕行为实属无奈之举。当然,这里我们也不能否认有极少数人通过拆迁漫天要价。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召开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拆迁安置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同时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房屋拆迁工作事关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利益,也体现着政府“执政为民”的水平。衷心希望有关部门能把这些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底,为民造福!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