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婚姻登记点年内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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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3:38 重庆晚报 |
本报讯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届时,婚姻登记工作将归口管理,不再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登记场所自然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潘鸿滨透露,所有的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在年内建成。 按市民政局规划,主城区婚姻登记集中在市辖区民政部门,一般而言平均每个区设一个点。其余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则按照便民原则确定:交通方便,具备条件的地区,集中到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经济条件较差、交通不方便、地域范围过大的区县(自治县、市),在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婚姻登记点,地址的选择以周边群众能够当天往返为基本原则。 潘主任称,所有登记机关的设置,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十一”时,尚未设置登记点的区县(自治县、市),仍到原来办理登记的上级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我市部分主城区婚姻登记点联系电话是: 渝中区63825453 江北区67871416 南岸区62805025 巴南区66239675 九龙坡区68786372 大渡口区68916860 沙坪坝区65317129 (记者 韩祥生 涂 静)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