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官员解答新《婚姻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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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3:42 重庆晚报 |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就读者关心的一些问题,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主任潘鸿滨作了回答。 问:外来打工者在打工城市能不能办结婚登记? 答:目前外来打工者还不能在本城市登记,10月1日后,只须一方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较以往要双方都回乡开结婚证明,还是方便不少。 问:一些人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该怎么办? 答:除身份证外,还需持集体户口的复印件(有你名字那页),或者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问:如何证明自己是单身? 答:只需自己在申请表中填写即可。 问:婚检是否取消? 答:10月1日后,不再要求出具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当事人自愿婚前健康检查,完全是个人的事,任何人不得干涉。 问:同性恋者、变性手术者能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答:同性恋者之间结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变性手术者是根据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性别记载,只要双方为异性,且不违反相关婚姻政策,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问:涉外结婚怎么登记? 答:只能在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单身证明由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查验及开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方可生效,如是外国公民,必须通过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确认。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