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调查苏州黑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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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5:4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江南)前天本报《“天价”宰客城市形象受损谁来埋单》的报道在部分苏城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共鸣,一些市民还致电本报称,这种现象在苏城并不少见。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苏城执法部门对此事已经进入调查取证过程。 家住苏锦新村的一位刘先生首先致电本报称,宰客的“天价”酒吧在苏城并不少见,他本人就有切身体会,几个月前他陪同两位外地朋友去十全街上一家酒吧,结果非常不愉快,之后他就和酒吧“绝缘”了。家住吴中区的一位杜先生则称苏城大多数酒吧的消费还是正常的,只有少数“天价”酒吧为害群之马。杜先生还归纳了这类“天价”酒吧的三个特点:一是有黄牛拉客,少数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也在其中;二是不先向顾客提供价目表,结账时才拿出;三是送上来的果盘和点心等都不会征询消费者的意见。 据工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诸如“天价”酒吧利用外地人对本地情况不熟悉,以“拉客”方式宰客的事件他们也常有所闻,但由于此类事件往往带有恶意敲诈、勒索性质,一般由公安部门先出面查处,然后工商部门再根据有关部门的查处结果再予以相应处罚。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天价”酒吧主要是宰客现象,这主要是由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是配合的。如果涉及到敲诈行为,警方肯定会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以查处。但记者提出的针对这种“天价”宰客现象、公安部门能否采取相应措施的问题,该负责人则告知,他们对基层有关情况不太了解,要向其他人士咨询后改天才能答复。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对此事相当重视,有关领导亲自批示相关部门加以严肃调查。前天下午,物价检查分局的有关执法人员已经前往嗨嗨酒吧调查取证,但当天酒吧的老板恰好不在。昨天上午,嗨嗨酒吧的老板已经前往物价部门接受调查,但由于他所携带的材料不够齐全,暂时无法做出定论。据物价部门表示,到下个星期此事会有个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