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TO允许空间内加强政策支持(如何加快重大装备工业发展(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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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袁经文 国产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一项赶超战略。装备工业产品属于竞争产品,但同时对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从竞争性产品的属性出发,它应当遵循市场原理,打破保护,在充分竞争中,让用户得到最大利益。 但从对国民经济和对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装备工业产品又与公共产品密切相关,而且其中的一些技术含量高、研制费用大的产品,确实存在着市场缺陷,单靠市场机制是发展不起来的。对这样的领域,政府产业政策的介入是有理论根据的。装备工业的国产化需要依托工程,依托工程为国产化承担的风险,应当由国家通过优惠政策予以化解。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国内外产品实行同等“国民待遇”。虽然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本身不一定违反WTO原则,但是中国承诺这些企业在采购时的判断必须基于商业的考虑,对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不得差别对待。因此过去的诸如在重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必须明确国产化比例,要求外资选购国产设备,要求用户将支持国内装备制造业国产化工作视为义务等做法和提法不能不调整。 今后的装备产业自主化政策应在WTO允许的空间内展开,具体来讲,就是允许对风险大的基础研究和“竞争前”的研究开发给予补贴,对企业投资的国产化依托工程给予优惠政策,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实行国际通行的国产品优先的办法,由国家承担国产化风险。 公平的竞争环境,不仅针对外资,它还包括规范国内企业的行为,例如信守合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因此,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建立行业规范和法律环境。 对工程承包公司加强行业管理,如资格认证、登记注册等。通过规范性培训、认证活动,提高国内工程产业的素质,同时为扶持鼓励有条件的设计、施工单位和制造企业转变为工程项目管理者或成套设备总承包公司创造条件。 建立大型项目的产品、服务监理制度和相应的第三方(公正、权威)技术监检机构,研究建立市场经济下的商业流通保险体制,以保证产品在生产、运输、安装、维修全过程的质量。加大对环保、节能、综合利用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立法和执法力度。 在政府国产化协调、检查、监督职能不断弱化的情况下,建立相应中介机构进行调查研究、政策建议、技术咨询、项目评估、跟踪管理、检查监督等服务,类似于韩国的工程产业振兴协会和日本的工程产业振兴协会。 规范招标制度,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市场秩序和采购行为。 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国内企业享受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同等政策,对国内尚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关键配套产品、元器件、零部件享受较低关税或免征关税的政策。 |